Article 9

In force

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

省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设立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省级审定工作。审定办法按照国家和省农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