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Article 19In force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和本人应当安排好生产和工作,保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代表在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占用的工作时间,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年至少十五日,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年至少七日。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16Article 1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