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八项规定,向水井、沟渠、池塘、河流等水体直接排放畜禽养殖粪便、污水、丢弃禽畜尸体,倾倒其他废物的,由昭平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黄姚镇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