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本条例所称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是指在辛安泉域范围内的潞城市辛安泉镇西流南村(西南村)辛安泉排泄区建设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建立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并在保护区外围设立准保护区,实行分级保护与管理。

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为现有水源井组周边区域,涉及潞城市辛安泉镇西流北村(西北村)、西流南村(西南村),黎城县程家山乡北流村,面积3.73平方公里。

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东至黎城县隆旺村东-北流村东-南堡村东一线,南至平顺县王曲村北,西至潞城市西流南村(西南村)西1.3公里-涧口村西一线,北至潞城市续村南-黎城县东窑上村北一线,面积24.9平方公里。

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为水源地上游辛安泉域灰岩裸露补给区,涉及城区、郊区、长治县、潞城市、壶关县、平顺县、黎城县、武乡县、襄垣县,面积约1260平方公里。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