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博罗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名录,将下列保护对象纳入保护名录,建立保护档案,制定保护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一)飞云顶、玉女峰、双髻峰、飞龙泉、水帘洞、黄龙瀑布、双石楼等自然景观;

(二)冲虚古观、九天观、酥醪观、摩崖石刻、稚川丹灶、洗药池等文物古迹;

(三)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等革命遗址遗迹;

(四)罗汉松、土沉香、金桂、人面子等古树名木;

(五)云豹、蟒蛇、白鹇、大灵猫、小灵猫等野生动物;

(六)金毛狗、桫椤、水蕨、苏铁、水松、罗浮路蕨、罗浮瓶蕨、罗浮山麟盖蕨等濒危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罗浮山特有植物;

(七)巴戟天、沉香、何首乌、甜茶、走马胎、五指毛桃、两面针、过江龙、七叶一枝花、金钥匙等野生中草药植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市人民政府、博罗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保护对象。

属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的罗浮山风景名胜资源,应当同时纳入市人民政府建立的历史文化名城信息管理系统。

Local Regulations ·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