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药品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检查,及时发现异常销售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凭处方购买、实名登记、限量销售、专柜专人管理等制度。
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发现出售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被用于非法目的的,或者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药品监管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