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应当建立和落实禁毒管理制度,防止在场所内吸毒、贩毒。
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确定巡查工作负责人,并指定相关工作人员承担巡查职责,发现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可疑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应当与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订场所禁毒责任协议书。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与场所从业人员签订从业人员禁毒协议书,落实禁毒责任制。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