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安化黑茶文化遗产,是指在安化黑茶长期生产经营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独特地理人文特性和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

(一)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茶园、茶碑、茶亭、茶码头、茶道及风雨廊桥、茶行和其他与安化黑茶相关的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等;

(二)属于可移动文物的制茶运茶工具、茶包装、茶饮器具、茶籍等;

(三)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安化黑茶制作技艺以及与安化黑茶相关的礼仪、行规、文学艺术等。

Local Regulations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