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Chapter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Article 34Amended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并加强运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共享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有关信息。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Article 3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