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自治县鼓励和推动民间工匠、工艺的传承与发展。对以师承方式学习民族建筑技艺,并经过多年实践,确有专长的民间工匠,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后,可以纳入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进行管理。

自治县人民政府投资的具有民族建筑风格的木质结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有一定数量的民间工匠。

民间工匠培训、考核及管理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