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有排水管理机构参加。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将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档案报送城建档案馆,并报排水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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