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

预防单位应当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实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二)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对所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廉政建设的规定,对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岗位和环节加强监督;

(四)对下级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五)在职责范围内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接受有关国家机关的指导、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七)预防职务犯罪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