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预防职务犯罪单位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人、财、物等内部管理制度,对易发职务犯罪的岗位和环节加强监督制约;
(二)对所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
(三)执行国家工作人员选拔任用规定和有关责任追究制度;
(四)执行预算外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财经管理制度,实行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五)实行政务公开、审务公开、检务公开和厂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七)对下级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八)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履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其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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