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实行围挡作业,按照相关规范设置围挡、防护设施和夜间照明装置。围挡的设置应当减少对行人和交通的影响。无法采用实体围挡的,应当设置安全指示标志;
(二)出入口采取硬化处理措施,并对驶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不得粘挂泥沙进入城市道路;
(三)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
(四)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密闭运输;
(五)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六)施工车辆有序通行、规范停放,不得妨碍场外城市道路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Local Regulations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