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Repealed市房产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地产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负责市辖区内房地产交易的具体管理工作。
县房产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房地产交易相关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