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风景区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做好风景区的护林、绿化、防火、防治病虫害以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对风景区内的珍稀古树名木,调查建档,建立古树名木管理责任制,挂牌介绍和保护。风景区内非珍稀林木的抚育、采伐等行为,应当符合花亭湖风景区规划,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征求风景区管理机构意见后,依法批准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