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Amended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降低物业服务标准; (二)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物业服务合同中无相关约定,处分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 (四)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物业服务合同中无相关约定,将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汽车停放费用等捆绑收费。

Local Regulations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