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重大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生态建设等有代表性的已投入使用或者运营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项目后评价。
项目后评价应当对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效果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其批复文件进行对比分析,对投资决策、建设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