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线划定及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的管理制度,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导则,细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行业监督和技术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