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和农村总体绿化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提高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目标,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农村绿化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布实施。
城市绿化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