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依法征收林地、林地租用、提高生态补偿标准等方式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提高生态公益林质量。河道两岸和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林地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划定为生态公益林予以保护。
生态公益林鼓励种植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功能的乡土树种,保持和恢复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季相景观。禁止种植不利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水质保护的外来速生用材树种纯林。现有桉树等外来速生用材树种纯林,由县(区)人民政府制订规划,逐步实施林分林相改造,恢复为地带性常绿阔叶林。
Local Regulations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