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流域水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流域水质保护目标、水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重点排污单位行政处罚情况、突发环境事件、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和饮用水安全状况等信息。

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对水质、水量、水污染物等水环境方面的监测数据和统计数据,应当在信息平台上实时共享。

Local Regulations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