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民族、教育、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编译、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加强各民族文化交流,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教育,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保护、传承、弘扬唐卡、藏戏、羌绣等优秀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古村落,加强对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和文化传承人的扶持;丰富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内容,鼓励和支持创作反映民族团结进步、弘扬红军长征精神和抗震救灾精神的影视、歌舞等文艺作品。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