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运用城市设计手段,加强对城市景观风貌的规划设计和控制引导。
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编制总体城市设计确定风貌特色定位,明确整体景观风貌格局,划定城市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识别一般地区中影响公共空间品质的开敞空间、公共界面、公共区域特色艺术品、绿化、户外广告以及景观照明设施等管控要素。
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景观风貌管控内容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