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符合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遵循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方便利用的原则。因大型体育赛事需要配建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提出赛后利用方案并进行可行性论证或者听证,听取公众意见。
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和安全标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用途。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