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需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制定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居民住宅区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体育设施配套情况进行审查,并征求体育主管部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