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非寄宿制公立中小学校的体育场和体育馆实行开放。但是,游泳池和专属未满十四周岁学生使用的设施不纳入开放范围。

非寄宿制公立中小学校体育场的开放时间平日为教学之外的时间,且每天不少于两小时,双休日、学校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期间开放时间每天不少于八小时;体育馆的开放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

寄宿制公立中小学校体育场、体育馆实行寒暑假开放,开放时间参照非寄宿制中小学校体育场、体育馆开放时间。

公立中小学体育场、体育馆提供开放服务的,可以适当收取费用。收费项目、标准、用途和管理办法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