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中文文本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在五日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以每人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