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扶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在项目审批、用地、用海、科技研发、人才配置、市场环境方面制定鼓励政策。第四十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海洋经济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创业孵化、人才引进和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财政、人才等政策支持。海洋经济示范区内的海洋产业项目,优先保障用海、用地需求,并列入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促进产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鼓励、引导金融机构给予信贷优先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