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拓展提升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等传统海洋服务业,扶持海洋文化、涉海信息服务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海洋服务业发展。
优化近远洋航线与运力结构,开展保税、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和分销、配送等业务,发展船舶交易、船舶和航运经纪、航运保险等现代航运服务;开发滨海特色旅游线路和产品,发展海洋旅游新业态;发展海洋文化产业,推进海洋文化与装备制造、医养健康、旅游等产业跨界融合;构建智慧海洋体系,推进海洋产业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