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的管理,防止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活动,防止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