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核心区为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教学科研观测活动;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自然保护区的区界界桩和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界标由桑植县人民政府设立并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毁损自然保护区的界桩、界标以及监测、科研、宣传等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