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法律援助机制和快速处理机制,公布旅游投诉电话、网站等。
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当即时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即时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时告知投诉者并说明理由。
旅游投诉一般应当在受理投诉后一日内处理完毕;重大、复杂的旅游投诉,应当从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处理完毕。
旅游者可以委托旅游投诉法律援助机构处理在本市范围内旅游投诉的调处事宜。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