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连接各景区、景点、乡村旅游服务基地的道路以及配套的停车场、服务站等纳入城乡交通线网统一建设,设立旅游客运专线或者游客集散与换乘中心。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加强车站、码头、机场等旅游者集中的场所与主要旅游景区之间的公共交通旅游专线建设,完善旅游公共交通线路。

城市公共客运、道路客运线路和站点的设置,以及公共自行车等其他公共交通网点布局应当满足沿线旅游景区、景点的交通需求。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