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Article 406In force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取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有关罪名问题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02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