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药品广告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咨询、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

(二)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出现医疗机构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的,或者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时间段、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广告的;

(三)广告参与者未满三年销毁书面合同档案材料的;

(四)网络游戏广告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和违法犯罪行为、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含有将游戏装备、道具、积分等虚拟财产兑换或者变相兑换成现金、财物内容的。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