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提供庆典、宴席、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对经营管理区域内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城管执法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