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充分挖掘、整理骑楼建筑文化、民俗文化,鼓励、支持开办展示馆、纪念馆和开展休闲旅游、文化创意、民俗体验、传统手工等特色活动,保护老字号和传统特色商品,与弘扬优秀历史文化相结合,传承和展示历史文化遗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骑楼建筑从事危及公共安全、污染环境和破坏历史风貌的生产经营活动。
鲤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中山路业态布局,根据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制定业态清单并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