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9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新建、扩建列入名录的高污染工业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