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Chapter 3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Article 21Repealed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案过程中,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也可以就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案中的重大专门性问题,召集有关代表进行讨论。讨论情况和意见应当向主席团报告。Local Regulations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Article 2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