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有关单位进行评价,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聘请技术人员或者群众代表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