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Repealed公民应当文明上网,不以发帖、评论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利用网络编造、散布、转发虚假信息和淫秽暴力信息,不通过网络煽动民族仇恨、宣扬邪教迷信思想。
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应当依法办网,自觉做好文明上网审核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