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使用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协调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