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审查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一)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作出规定;
(二)未经授权,对只能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事项作出规定;
(三)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减损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利,或者增加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义务,增加或者扩充国家机关的权力或者缩减其责任;
(四)超越法定权限增设新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或者虽然依据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作出具体规定,但是超出法律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
(五)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行政区域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相抵触;
(六)同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七)根据授权制定,其内容超出授权的范围;
(八)违反法定程序;
(九)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其他应当予以修改或者撤销的不适当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