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自治县人民政府统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量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责任目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业工作站依法履行政策宣传、资源管理、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
村(居)民委员会订立村规民约、护林公约等,做好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