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省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省果树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苹果、猕猴桃、梨、葡萄、枣、核桃、板栗等主要果树品种的审定工作。

主要果树品种的范围,由省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未经审定通过的果树品种不得经营、推广。

进出口果树种子苗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