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Amended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放射性废物暂存库的建设。放射性废物暂存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费用,列入省级财政预算。

放射性废物暂存库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库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档案,发现情况异常的,应当及时报告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