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Amended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布局并优先安排用地和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