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Amended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达每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业主的建筑物专有部分所在单元显著位置公告。征求意见书送达或者虽然未送达但公告后业主反馈意见的,视为业主已经参加业主大会会议。需要业主大会会议投票表决的事项,应当采取实名可追溯的方式进行。

Local Regulations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