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水库水源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污染水源的行为。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水源的水资源、水土保持等实施监督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

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民政、国有资产监管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水库水源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8